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部 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标准
原标题: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部 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标准
导读:
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
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流程是什么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答案】:A、B、C、D 满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具备基本条件条件。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备案部门对文件材料进行初审;5)初审符合要求的,备案部门对文件资料内容进行复审。对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发出《重新竣工验收通知书》,建设单位必须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重新申请备案;6)复审符合要求的工程,备案部门报有关领导审核,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加盖有效公章,通知建设单位领回《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备案流程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规定
1、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3、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4、法律主观: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 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6、建筑工程交付竣工验收法律规定有什么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法律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需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相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提交文件清单: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规划与环保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证明、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备案。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需要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介绍?
1、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2、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3、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五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4、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竣工验收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中华人民...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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