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厅(成都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
原标题: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厅(成都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
导读:
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住房管理与政策制定、城乡规划与实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公共服务与投诉处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住房管理与政策制定 贵州...
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住房管理与政策制定、城乡规划与实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公共服务与投诉处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住房管理与政策制定 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和执行安顺市的住房政策,包括住房保障、住房供应、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
根据上述职责,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有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处理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宣传、督查、联络、信息化建设、建议和提案办理等事务。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部机构设置如下: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协调,涵盖文电、档案、保密、信息、信访、宣传、督查、联络、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和标准,管理住房发展和保障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与资金管理。 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执行地方标准,推广通用设计图集,监管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处理计价争议,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
安顺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机构有所调整,其中安顺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更名为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成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进行了调整,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一些已由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被正式撤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设置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职责概览:办公室: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督办和综合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组织。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山东省的职能部门,专司全省建设事业的综合管理,其职责范围广泛,涵盖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勘察设计咨询等多个领域。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省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5、人员编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编制118名,配备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专职副书记1名)。
6、厅长宋军继同志 主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工作。巡视员万利国同志 协助宋军继同志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房地产业、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构设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机构设置分为多个部门,每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协调厅机关政务,并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协调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湖北省人民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的,为湖北省组成部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拟订住房保障政策,监督实施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制定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改革,规划住房建设并监督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述《湖北省信息公开规定》于2004年5月8日由湖北省人民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18日湖北省人民令第26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是一个成立于1993年9月的事业单位,它隶属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该机构经历了多年的稳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功能完备、专业人员齐全且技术力量强大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机构
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职责设立了多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人事教育、法规制定、住房政策、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与科技、住房公积金监管以及计划财务等部分。
2、根据上述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机关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办公室(综合处)。
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人员编制情况如下:该厅的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为102名,其中包括了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10名工作人员编制。这些编制分布如下:厅长1位,副厅长职位则设有3个,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以及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其级别相当于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