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停楼道拒不改正 北京两名车主被罚700元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停楼道拒不改正 北京两名车主被罚700元
导读:
科创板日报月日讯记者黄心怡针对创作者质疑新品发布会盗图一事副总裁梁志辉回应称该创作者要求倍价格购买所谓原图模型超出了认知范畴愿意诉诸法律之后该创作者也晒出双方聊天记录进行反击称...
《科创板日报》6月12日讯(记者 黄心怡)针对AIGC创作者DynamicWang质疑“360AI新品发布会盗图”一事,360副总裁梁志辉回应称,该创作者要求10倍价格购买所谓“原图模型”,超出了认知范畴,愿意诉诸法律。之后,该创作者也晒出双方聊天记录进行“反击”,称其用模型采购偷换概念。此前...
快科技6月13日消息,据北京密云消防公告,在对当地某小区进行的中,消防救援支队发现该小区的两栋疏散走道内各停放着一辆。
消防救援人员立刻联系了车主,并要求其纠正这一行为。结合近年来高层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案例,消防人员还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现场。
车主冯某和刘某拒绝配合改正。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冯某和刘某各处以人民币700元的罚款。
据了解,私自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消防通道、楼梯间属于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违法行为人面临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如上述违法行为发生于高层民用建筑内,则适用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
即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